关于做好全校冬季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全校冬季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随着冬季来临,各种用电及取暖设备徒增。为保障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用电,广大师生、员工应努力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现就安全用电及节约用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用电
    根据武汉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内用电必须依相关规定保证安全。
    1.各单位在增加、启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时,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备案,水电管理中心将从学校供电安全的角度来决定是否同意使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线、接电,严禁私拉线路。确需使用的,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报装手续,由相关专业单位实施。
    3.学生宿舍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空调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避免因用电负荷超载或相序不同短路而引起安全事故。
    4.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功率较大的电器,以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5.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味、异声、高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离开房间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开关。

    二、节约用电
    近几年学校用电量增长较快,电费亦有较大的支出,教职员工及学生都应增强的节约用电意识。
    1.合理使用空调,减少空调的使用频率,节约用电。开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室内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0℃以下;提倡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电源。
    2.电脑、投影仪、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节能模式或及时关机。
    3.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晴天时少开灯;人少时少开灯;离开办公室或其他公共场所时应随手关灯。

    咨询停电事宜时可联系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中心办公室
    电话:68779537            联系人:唐彪

    特此通知

水电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发布单位: 后勤保障部

发布日期: 20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