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总务后勤部
发布时间:2025-12-05
依据《关于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武汉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第六十九期)文件精神,现将收取2025年度生活垃圾服务费。对校内有住房的教职工按4元/(户·月)(含租借户)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2025年全年费用合计48元/户。在编职工由财务部从2025年12月职工工资中一次性代扣;离退休人员因退休金已转入社保发放,全年费用48元/户从2025年度年终福利费中统一扣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