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遏制校园内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要求,实施如下措施:

一、严格“四类人员”管理

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严格按照规定送医院就诊或送隔离点隔离观察治疗。切实做好学校轻症新冠肺炎隔离点的患者接收、医学观察治疗、后勤生活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校门封闭管理

自2月12日8:00起,对学校所有大门实行全封闭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行人及车辆进出校园。

2.运输防疫物资、实施后勤保障和医疗救护等特殊车辆,经严格查验后方可进出校门。

3.校内居民因生活必需确需进出校门的,应提前到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持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进出校门,否则一律不允许出校。各校区社区值班电话:文理学部社区68762519,工学部社区 68773481,信息学部社区87387288,医学部社区68759412。

4.门岗值守、卡点执勤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格查验证件证明并逐一做好登记,确保严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社区网格管理

1.加强宣传引导。保卫部与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和社区“小喇叭”,及时向广大住户广泛宣传《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的要求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执行。

2.加强卡点管控。学校指挥部组织联防联控小组在各社区主要路口设立若干个卡点,对社区出行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对行人进行体温检测和询问登记,禁止在校园内遛狗,及时劝导居民遵守相关规定,对不服从管理和劝诫者采取必要措施处理。

3.加强巡查监督。保卫部组织专班在校园内进行不间断巡逻,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及时劝阻人员随意流动。

四、严格追责问责处理

对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中,因工作不力或出现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追责、严格处理。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发布单位: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