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2、认真梳理学校2018年下达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尚未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放假前及时排除。

3、1月9日-10日,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屡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开展抽查。

4、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用电、用水、取暖等安全管理,规范转移危险废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报。

5、节假日及寒假期间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台账,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在场;寒假期间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6、严格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的实验室各项准备工作及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有序实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


发布单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