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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发布日期:2020-01-31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学们不要提前返回学校,在校同学要尽可能少出宿舍,无特殊原因不得离校。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学校将及时发布报到注册通知,指导学生按时办理返校报到手续。全校师生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妥善利用好开学前这段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

为确保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学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同学们要合理安排时间,针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做好正式开学前学习准备。学校将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为同学们提供学业指导。同学们可在线学习“中国大学MOOC平台”“珞珈在线”等网络资源课程,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并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课程考试和考核方式待定,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授课教师要依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及时调整课程教学大纲、优化教学内容, 通过直播授课、组织学生网络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授课教师要提前整理好课程简介、概论、参考书目等内容,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方式在线答疑解惑。根据学习指导开展情况,教师可适当布置作业,并做好在线辅导和对学生学习的考核。

三、研究生应主动联系辅导员和导师,根据导师研究计划,充分利用现有书籍、研究资料以及网上教学科研资源开展课程自学、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四、研究生导师不得擅自通知研究生提前到校。研究生导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研究、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的远程指导。

五、各学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畅通学生辅导员、授课教师、本科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与学生联系渠道,主动联系和服务学生。要制定详细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和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要细致了解授课教师课程准备情况,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开课的课程要做好预案,妥善安排好代课教师;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建立QQ群或微信群,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六、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工作协同,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要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方案分别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备案,各专业实施方案报院系备案;要加强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要维护和开放在线课程和教学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推介优质网上课程;要提前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保障实验设备安全,受疫情影响不能开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要及时调整;要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有关学位论文外审、答辩、学位授予的服务、指导与监管工作;要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复试和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等工作的通知;要暂停组织学生在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已在外实验、实习、实训、实践但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

七、各学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国际学生(含全英文授课学历教育项目的国际学生)有关安排参照本通告执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附属中小学校要按照《武汉市中小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在线教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实施细则。要积极搭建空中课堂平台,科学制定在线教学方案,有序开展在线教育教学,有效指导学生学习生活。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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