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樱花开放期间校园交通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交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及人员入校
1.社会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社会公众乘坐的机动车辆一律禁止入校。同时,根据市交管局管制通告,校外天鹅路(八一路至洪山侧路)全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2.校内教职工及学生车辆:校内教职工及学生已授权机动车辆可正常通行各校门(如遇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则按现场指令执行)。此外,珞珈门在周末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视情况实行临时管控,仅允许机动车出校,禁止入校。
3.大型客车:除学校职工班车外,其他大型客车(9座及以上)禁止入校。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按程序报批,经审批同意后举办。确因公务来校的大型车辆,可在就近校门外临时停靠,车上人员凭身份证、培训证、会议证等有效证件,经门岗管理人员核验信息后步行入校。
4.合作往来单位车辆:将临时暂停合作往来单位的授权车辆。确需来校公务的,须通过预约程序另行申报,严格审批,由保卫部备案,从指定校门核验入校。
5.公务访客及乘坐车辆:学校将调整现有的预约系统,实施提级审批。各二级单位预约校外车辆入校的,须至少提前1天通过预约系统提交申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保卫部备案,从指定校门核验入校。
6.本校师生员工:为防范校外人员利用师生校园卡信息违规入校,樱花开放期间暂时关闭校园卡的NFC校门门禁功能(通过手机、手表等智能设备绑定的校园卡将无法使用)。师生员工可凭校园卡实体卡、身份证或经授权的行人速通门禁核验后进出校园。
7.预约的社会公众及校友:社会公众、校友预约成功后,只允许从珞珈门、弘毅门、珞南门、茶港门、扬波门(仅周末开放)凭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核验预约信息通过后入校,其他出入口禁止入校。
8.电动自行车:未悬挂校园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严格管控中心区
(一)机动车管理
1.机动车辆管理(周一至周五)
中心区封闭圈设立文体路路口、万林艺术博物馆路口、珞珈山庄路口、边海院路口、鲲鹏广场西侧路口等五个出入口。中心区(包括鲲鹏广场、校史馆、樱花大道、人文馆、行政大楼周围、“九一二”操场等),凭通行证通行,未持证车辆禁止驶入。
樱花大道、人文路、自强大道等路段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2.机动车辆管理(周六、周日)
周末中心区封闭圈交通管制区域范围扩大至自强大道与桂园一路交叉路口教五转盘、科技路图书馆路口、珞珈山路与梅园二路交叉路口、珞珈山庄路口、樱园北路与湖滨交叉路口、鲲鹏广场西侧路口等六个出入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上述管制区域内(应急、特种车辆除外)。确需进入中心区的,凭通行证于上午8:00前进入。
(二)人员管理
本校师生员工凭本人校园卡、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由“校内人员通道”进入中心区。
校内各单位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含非全日制聘用)、劳务外包人员、独立法人单位自聘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等由校内责任单位汇总相关信息,于3月10日前集中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凭本人身份证出入中心区。
来校公务、参加招聘、会议及培训等活动的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入中心区。
(三)樱花大道禁止非机动车行驶和停放
师生员工凭本人校园卡、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骑行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通行中心区,需要穿行樱花大道的,可由人文路或文体路两个不同方向绕行。居住在樱园宿舍的学生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樱花大道沿线,可临时集中至宋卿体育馆正门对面左侧场地有序停放。
三、校内行车路线
樱花开放交通管控期间,校内绕行线路如下:
线路一:通过珞珈山路→梅园二路→珞珈山庄路口→枫园路→侧船山路→湖滨路→樱园北路往来。
线路二:通过桂园一路→教五转盘→自强大道→学堂路→科技路→图书馆南路→珞珈山路往来。
四、停车管理
中心区内办公单位车辆停放区域:马克思主义学院停车场、人文馆门前停车场、文体路停车区(行政楼下坡右侧)、梅园小操场、财务部停车场、边海院门前停车场、樱顶校史馆周边。其他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中心区外围车辆停放区域:新闻与传播学院后停车场、科技路单侧、珞珈山庄停车场、樱园北路上坡理学院后停车场、于刚﹒宋晓楼地下停车场、卓尔体育馆地下停车场、工学部弘毅大道网球场停车场。其他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樱花开放期间周末,各二级单位须开放内部停车场。
五、违规车辆及人员处理
1.严禁利用校内授权或预约车辆搭载校外人员收费进校,一经查实,违规载人的车辆将取消授权并纳入黑名单,或禁止预约进校权限;严禁为校外人员代扫共享电动自行车,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全年骑行权限。同时,学校保卫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监测排查和打击处置。
2.对不听劝告强闯入校,故意堵塞校门、道路及校园中心区出入口的车辆,交由公安交管部门严肃处置,并通报车主所在单位及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校纪校规予以严肃处理。
请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理解支持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尽可能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