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离退休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全校离退休老同志:

经与校财务部、离退休工作处协商,已确定今年第二次离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 医学部:地点:医学部职工宿舍食堂二楼(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 6月19日9:30-11:00,3:30-4:30;

离休干部: 6月19日上午8:30-9:30;

80岁以上: 6月19日下午2:30-3:30。

2. 工学部:地点:工学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6月20、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22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6月22日上午10:00-11:00。

6月22日下午2:30-4:30;

3. 文理学部:地点:校医院本部5楼会议室

退休人员:6月25、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27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6月27日上午10:00-11:00。

6月27日下午2:30-4:30;

4. 信息学部:地点:二门诊2楼

退休人员: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29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 6月29日上午10:00-11:00。

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新病历、转诊单及收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院就诊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单,处方附联或明细单、检查及治疗明细单要与收据一一对应。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8年6月4日


发布单位: 校医院

发布日期: 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