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2021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2021年6月27日至7月24日为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2021年7月25日至9月4日为暑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

1.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25日(星期日)开始放假。普通本科生9月5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9月3日(星期五)返校注册,9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2021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8月19日(星期四)报到注册,8月20日起入学教育,8月21日-9月4日军训。

2021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11日报到注册,9月12日起入学教育。

3. 除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之外的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主管单位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休假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今年暑假,学校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7月26日(星期一)至8月17日(星期二)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8月18日(星期三)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其它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强化校园管理,学生宿舍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在教学科研楼栋、文体设施、餐饮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校园内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需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单位师生出行动向,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暑假期间,师生原则上不得赴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汉后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到,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隔离、核酸检测等安排。师生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及时报学校指挥部,有关部门针对性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师生平安。

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保卫部。

(二)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院(系)要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及时将学生考试成绩汇总报送,并将暑假留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暑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三)各学院(系)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暑期学校招生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图书馆要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师生提供服务;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有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要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间断。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暑降温、防汛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学院(系)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系)要加强参加暑期实习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健康平安。

(五)7月26日至8月17日期间,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每周一、周四继续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集中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所有窗口正常办理业务。

(六)暑假期间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七)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请假、销假制度,暑期外出应逐级报告。

(八)各学院(系)要严格注册制度,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各学院(系)要及时将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报到情况分别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三、假期作息时间

7月2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18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21年6月25日


发布单位: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