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举行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定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15:00召开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在行政楼215会议室设立了分会场,请以下人员准时出席:

1.全体校领导;

2.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

3.各学院(系)主要负责人1名;

4.党群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

请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14:45前入场完毕。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发布单位: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