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4月8日零时,武汉市正式解除离汉通道管控,这标志着武汉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也标志着武汉保卫战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新增病例零增长不等于疫情零风险,交通管控解除不等于防控措施解除,打开城门不等于打开家门。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两个不降低”(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以及落实落细“两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精神要求,为学校平稳有序地推进复工复学做好充分准备,现将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人员进出校园管控

1.所有人进出校园及校内各防控卡点,须严格核验健康码及相关证明。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含聘用人员、离退休教职工),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居民及校内租住户,承担学校后勤保障等工作任务的外来务工人员,驻校外单位职工,为学校运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资的校外人员等各类确需进出校园的人员,按照《武汉大学关于严格实施核验健康码进出校园的通知》精神进行分类管理,实现人员进出校园的精准管控。

2.学校各门岗、卡点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要求,认真核验健康码及相关证明。若发现持黄码、红码的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现场管控,同时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报告。

二、持续做好校园家属区封控管理

1.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汉。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师生不麻痹放松和做好自我防护,并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尽可能阻隔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2.优化分党委楼栋包保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有关分党委包保楼栋区域,合理调整值守人员配置,建立相邻的包保区域之间联防联控协同机制,确保值守任务的有效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由家属区管控专班另行通知。

3.针对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区排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校内社区要做好康复回家人员、密切接触传染源后返家人员的排查工作,突出做好对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及境外省外返汉出现健康异常人员的跟踪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持续抓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1.逐步调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的服务方式。在继续通过自强超市或校外服务平台团购方式为居民采购生活物资提供服务的同时,校内自强超市适时、同步开门营业,采取网购(如蔬菜、水果、鱼肉、豆制品等生鲜品类)和门店购物(如日用百货、调料、零食饮料等日常用品)相结合的方式为居民采购生活物资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自强超市另行通知。

2.及时提供校内值班人员的就餐服务。从2020年4月13日起,各校区指定食堂(文理学部梅园食堂,工学部一食堂,信息学部一食堂,医学部二食堂),采取提前订餐、就近就便取餐的方式,为校内各单位值班人员提供就餐服务,费用自理(机关突击队员和参与校门、家属区管控人员等餐饮仍按原方式保障)。各部门、单位须提前一天联系饮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曾文,13554199933;张淑娟,13349941206),告知取餐数量、校区名称,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盒饭。各食堂负责人联系方式:文理学部梅园食堂,张经理,18971571668;工学部一食堂,张经理,13397109160;信息学部一食堂,徐经理,18971161919;医学部二食堂,王经理,13871346352。

3.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学校各分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对孤寡、空巢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进行结对帮扶,坚持每天有联系,确保无遗漏,帮扶能落实。要关心关爱本部门、单位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康复人员,协助社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及生活保障服务工作。

四、认真做好开学前值班值守工作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2020春季开学总体要求,调整《武汉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号通告》中关于值班值守的工作安排,从2020年4月13日起至开学日,在坚持线上办公的同时,全校各部门、单位恢复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值守制度。

1.实行中层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守制度,合理安排管理工作人员轮流到岗值班。各单位每天至少安排1名中层领导干部在岗值班。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应力求少而精,原则上每间办公室不超过1人,避免人员聚集。所有到岗人员必须为居家隔离期满、身心健康、持“绿码”的工作人员,严禁带病上岗。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复工复学有关准备,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服务师生提供保障支撑,方便师生咨询及办理相关事务。安排做好本单位楼栋场所的环境防疫消杀和落实人员进出楼栋“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等管控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值班人员要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安检工作,保持办公区域通风及清洁卫生。

4.做好值班人员条件保障。之前未获得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证明的值班人员,由各部门、单位统计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办理,已获得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的人员无需重复办理。

5.及时公布值班安排有关信息。学校主页会公布面向全校的服务信息,各部门、单位值班安排信息也应在本部门、单位网页上公布,包含但不限于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请各部门、单位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首周值班安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436592@qq.com备案,后续每周五17:30前报送下一周值班安排的电子版备案。在没有新的政策调整通知前,按此通知计划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8日


发布单位: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