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院关于取消对"转诊单"及"收据"加盖公章的通知-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医院关于取消对"转诊单"及"收据"加盖公章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随着学校信息化管理的不断完善,为了简化医疗费报销程序、方便广大教职工及学生报销医疗费,在广泛征求意见,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7月18日开始,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已经由医院信息管理认可,不再需要到所在单位盖章,同时取消院外就医报销收据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规定。原转诊就医报销其他程序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9.07.16


发布单位: 校医院

发布日期: 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