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系)、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留校的学生和教职工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育专题培训,提高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隐患防范意识。

二、各单位领导带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梳理学校2017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下达到各学院的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尚未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放假前及时排除。因未彻底整改而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将追究单位责任。

四、2018年1月中下旬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委员会专家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切实加强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用电、用水、取暖等安全管理,及时转移危险废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六、寒假期间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台账,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在场;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七、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的实验室各项准备工作及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有序实施。

八、严格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10日


发布单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