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在职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全校在职职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已确定全校在职职工(按校区)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二、报销时间和地点:

文理学部:1月8、9、10日 校医院5楼会议室

信息学部:1月11日 二门诊2楼会议室

医学部: 1月12日 三门诊3楼会议室

工学部: 1月15、16日 一门诊3楼会议室

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病历、转诊单及收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院就诊病历、特殊检查(CT、MRI)报告单、取药处方附联或明细单、治疗明细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7年12月25日


发布单位: 校医院

发布日期: 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