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共享电动车在校园运营的公告-武汉大学
关于禁止共享电动车在校园运营的公告

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校外电动车租赁公司在未经学校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猎吧出行”共享电动车投放到校园运营。鉴于我校地形复杂,交通流量、人流量均较大,加之该共享电动车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且速度较快,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认定也尚不清晰,给骑行者及校园交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学校目前禁止共享电动车进入校园,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不要注册并骑行此类电动车。目前,保卫部正在同公安交管部门配合进行清理,并已责令电动车租赁公司限期退出校园。

请各单位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打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保卫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