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7年上半年工作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2017年上半年工作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及时了解《武汉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总体上按计划推进,现就开展学校2017年上半年工作对照检查与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上半年工作及时开展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是加强部门(直属单位)执行力建设、确保学校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或班子成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并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

二、各部门(直属单位)在对本部门(直属单位)上半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武汉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及《关于印发武汉大学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进度表的通知》相关要求,重点对本部门(直属单位)所承担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三、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对照检查,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要科学评估其质量和效果。能够用数据说明的,引用的数据要翔实、准确;需要用案例来表现的,例子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未按期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并制定好下一阶段持续推进的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四、各部门(直属单位)在做好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进度表》(样表见附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送交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室,电子版发送至wupo@whu.edu.cn

党政办公室秘书室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联系人:梅海涛,联系电话: 68752815;李敏,联系电话: 68752547。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进度表

武 汉 大 学

2017年6月20日


发布单位: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01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