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公有周转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继续开展公有周转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按照2017年中央巡视即知即改工作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公有周转住房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20日

二、 清理对象

属于2013年公有周转住房清理范围,截止目前仍未退房的教职工(校内有多套房的、领取了置换补贴的、配偶单位有房改房的等)、减编人员、遗属及社会人员等周转房住户。

三、清理步骤

(一)属于清理范围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后勤保障部315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二)对逾期不退房的教职工,学校将其名单分别报送学校纪委、组织部和人事部;对社会人员抢占、强占、租借期满不还的,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提起司法诉讼。

四、对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网上公示,学校审批后允许继续租住,但仅限于租赁一室一厅以下的周转住房。

五、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出发,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督促职工及时退房。对于积极配合的单位,在人才住房和新进教职工周转住房分配上给予优先安排。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7年6月16日


发布单位: 后勤保障部

发布日期: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