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及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及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进入夏季,气温升高,用电负荷加大,季节性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夏季也是溺水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及防溺水等安全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学校已发生火警、火灾共5起(其中家属区4起,学生区1起),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财产损失。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紧绷消防安全工作这根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二、加强检查,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一是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学生公寓、高层建筑、食堂、生产经营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仓储场所、临时建筑、在建在修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照“五落实”原则,做到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整治到位。二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电路、电器安全状况的检测和排查,尤其是对规范使用情况、长期带电电器的管理等日常容易疏忽的问题要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学校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着重深入消防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发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关注消防、参与消防,鼓励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二是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火场逃生方法以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三是要特别重视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和规范使用电器的教育和提示,同时,要在学校各社区广泛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入楼、入户。四是做好防溺水“五不”宣传教育和预警工作,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与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未经专业培训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要做好避险自救教育。

四、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重点场所火灾预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文物建筑、重点场所和在建工程的火灾预防工作。一要针对夏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规律和特点,加强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防火、防静电、防雷、降温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单位员工对夏季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是否了解掌握,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进行演练等。二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证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完好和不被遮挡。同时,要加强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值守,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生事故处置及时。三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着力加强对电(气)焊(割)、油漆、交叉作业等施工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现场监护,配置灭火器材,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同时,要严格流动人口居住地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内外的消防安全。

五、完善预案,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季节火灾事故特点,修订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做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各类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保卫部加强执勤战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保卫部

2017年5月16日


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