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今年 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51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教育系统做好2017年“5·12”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增多,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越发严重。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对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预案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 创新形式 ,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学校是防灾减灾教育的主阵地,有效的防灾减灾教育,是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与技能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防灾救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应加强对全校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落实学生安全教育,不断丰富对学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尤其要加强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实践演练,切实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对师生防灾减灾教育做到全覆盖;以“防灾减灾日”等节点为契机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三、 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预案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对师生生活、学习的影响降到最低。后勤管理部门要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家属区、围墙、易渍水区域进行重点巡视,定期清理公共排水系统中的堆积物,保证渠道畅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要对危险物品存放点进行重点安全排查,加强相关危险物品的存储保管工作,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基建管理部门要对在建工程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隔离措施,妥善解决、排除施工工程地质危害和其它可能引发的各种安全问题;各学院(系)及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的相关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做好工作预案,积极做好防灾抗灾的人员、物料和防疫准备。

四、 加强领导,严格履行防灾减灾工作责任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联动,将防灾减灾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落实值班制度、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和联络通畅;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有突发灾害事件要立即处理,迅速逐级上报;要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证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保卫部

2017年5月10日


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17-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