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樱花开放在即,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公众入校赏樱采取网络实名预约、限量免费、双重核验的管理方式。公众可通过武汉大学主页或武汉大学官方微信(luojia1893)登录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从学校正门、附中门、西门、茶港门、文澜门或东门等6个校门,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或护照)原件经首次核验预约信息后进校,其他出入口一律禁止校外人员通行。校园中心区域(包括鲲鹏广场、校史馆、樱花大道、人文馆、行政大楼周围、“九一二”操场等)实行封闭管理,社会公众须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或护照)原件进行第二次预约信息核验后方能进入。

二、全校师生员工照常工作、学习。师生员工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在校内正常通行(实施关闭的校门除外:东湖沿线凌波门、洪波门、文津门等关闭,禁止通行;基建处小门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对校内人员开放,周末全天关闭)。个人证件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暂扣证件并通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校友可凭有效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经设在学校正门的校友特别通道免预约进校参观,值年返校聚会校友请与所在学院(系)联系。考生、参加招聘会人员、洽谈工作者以及培训学员等各类入校办事人员持相应凭证入校,但此类人员未经预约不允许进入校园中心区域。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针对性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四、各单位与校外合作举办的集体活动如会议、培训等,原则上不得安排在樱花开放期间举行,确需举办的,应选择中心区域外的场所,并由承办单位书面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社团和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管理,校园中心区域内原则上不得安排大型学生集体活动。

五、未经校园管理中心批准,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不得在校内摆摊设点;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广告;不得从事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摊点须经校团委审核,报校园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学校将配合所在辖区公安、城管部门对违反者依法进行管理。

六、校园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樱花开放期间,校内授权机动车辆出入校园正常通行(实施关闭的校门除外),社会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来校联系办理业务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由校内对口单位将事由、车辆信息等报保卫部审批后核验入校。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辆须在校内指定地点规范停放。周末期间,所有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中心区域(部分校门关闭方案和中心区域等重点路段交通管制方案由保卫部另行发布)。

七、校内教学、科研、办公楼(馆、室、所)和学生宿舍等谢绝公众参观。由于相关资源有限,校内教职工和学生食堂不提供公众就餐服务。

八、后勤服务集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花草树木,在合适地点设置移动厕所和垃圾桶,增加保洁力量,保持校园整洁。

九、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密切协作,加强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全校师生要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并协助学校一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导社会公众在樱花开放期间少来或不来学校参观,缓解学校管理压力。同时,提醒广大师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校园110,报警服务电话:68777110。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7年3月9日


发布单位: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