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见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见附件2)。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大学生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武汉大学校级初赛的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本科生院

    (二)承办单位:计算机学院

    (三)协办单位:国际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周叶中任组委会主任,张绍东任副主任,赵菊珊、彭启智、王少雄、李好、王丽娜、贺赛先、姚中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五)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张绍东任主任,吴红波、张沪寅、徐新、桂浩、潘励、周耀林、钱俊、夏清华、黄静等任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工作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工作委员会,赵菊珊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朱俊勇、丁家玲、杨志东、冷俊、朱炜、徐国章、王园、赵健、黄建忠、陆一、王毅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其它等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5.“互联网+”其它:其它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大赛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校级初赛需遴选不低于在校生数1‰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应推荐1项)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我校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65项。通过省级复赛的遴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7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三)评审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审指标

    1.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5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占比30%)。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10%)。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规模。

    2.实践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商业性(占比40%)。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

    团队情况(占比20%)。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与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创新性(占比3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带动就业情况(占比10%)。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

  七、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优秀组织奖,院系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考核。

  八、赛程工作流程

    1.初赛报名:各院系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7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

    2.全国大赛官网报名:组织参赛团队于7月31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3.工作研讨会:7月20日在本科生院304会议室组织召开大赛研讨会。

    4.学校初赛:8月3日-8月4日在计算机学院会议室对本校报名的参赛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5.复赛报名:8月5日-8月15日学校组织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项目材料后,到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

    6.省级复赛:9月15日之前在湖北工业大学举行。

    7.复赛全国总决赛:10月中旬在吉林大学举行。

 

    大赛联系人:

    计算机学院黄老师,电话:68775201/18971632316;

    本科生院教务处杨老师,电话:68755986 。

 

   本科生院

2015年7月19日


发布单位: 本科生院

发布日期: 201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