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落实《武汉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确保学校2020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同时积极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工作开展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学校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武汉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和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梳理并加快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对于尚未完成的事项,要深入分析研究,列出时间表积极推进完成。各部门、单位对照工作要点检查和落实的情况,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二、各部门、单位要客观、全面地总结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工作亮点、工作举措、工作成效等内容,行文要简洁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武汉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中有指标要求的,要逐条说明完成情况,并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分析。

三、各部门、单位在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对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拟出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内容(包括问题描述、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等),形成工作计划。

四、各部门、单位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将会作为总结、分析和谋划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材料,并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汇总存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材料撰写工作。以上两份材料形成后,需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12月16日(周三)前送交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室(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联系人:梅海涛,电话:68752815),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289369349@qq.com。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发布单位: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