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岁末年初加强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9〕86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园安全形势,为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认真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重点检查本单位安全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岁末年初、“两节”两会期间,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燃气安全、学生公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区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措施,切实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区,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完善排查、预警、化解、防控等工作机制,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围,不留死角,严防重大涉校案件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学生和儿童安全。

、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和消防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文件,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火灾防控和消防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挂牌的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网络中心、文物建筑、配电房、水泵房、危险品仓库、经营场所、食堂、锅炉房、在建工地等。要特别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设施是否安全运行等,检查的情况必须登记在案。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等途径,加强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加强宿舍管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负责学生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要将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及所居住的宿舍号码报相关管理单位及相应的保卫分部。

学生离校时应主动向所在楼栋的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应对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无人居住的学生宿舍要及时切断电源,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留校学生外出要将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或同学。

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时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危险的地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

六、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遇有突发事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对学校山林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山林火灾。

学校消防车要做好24小时备勤工作,确保车况和车载应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落实风险等级高部位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寒假春节期间对危险品仓库、供电供水供气、信息中心、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等部位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的安全管理规定,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

保卫部

2020年1月8日


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20-01-09